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838934 证券简称:叙简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公司由杭州叙简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变更为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杭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杭州叙简科
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杭州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 六 条 公 司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公 司 认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783.0002 万元。 8,783.0002 万元。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
经股东大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
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
本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通 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信信息系统、物联网信息系统、计算机 让:通信信息系统、物联网信息系统、计软、硬件系统、网络产品、移动手持终端 算机软、硬件系统、网络产品、移动手持
产品;销售:电子设备、通信设备、安防 终端产品;销售:电子设备、通信设备、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依法须经 安防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式。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司集中登记存管。 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
登记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杭州叙简科技有限公15,000,000 股普通股,公司的发起人名称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 分别以其在杭州叙简科技有限公司的权益
如下: 所对应的净资产额折股而取得公司股份。
发起人一:曹颖 公 司 设 立 时 , 发 起 人 共 持 有 公 司
15,000,000 股普通股,各发起人名称(姓
家庭住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亲亲 名)、各自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
家园风荷坊 1 幢 6 单元 402 室 下:
身份证号码:330721197810205744 发起人一:曹颖
以经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 家庭住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亲亲
认缴出资 1,822,498 股,占注册资本的 家园风荷坊 1幢 6单元 402 室
12.1500%,现已足额缴纳。 身份证号码:330721197810205744
以经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
发起人二:杭州叙简投资管理有限公 认缴出资 1,822,498 股,占注册资本的
司 12.1500%,现已足额缴纳。
法定代表人:金国庆 发起人二:杭州叙简投资管理有限公
住所:西湖区文一西路 59 号九层 司
904室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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