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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7:51:47 股吧网页版
龙心生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8875 证券简称:龙心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
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五)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六)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七)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关联方,是指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 2 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 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
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七条 仅与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一)与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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