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8875 证券简称:龙心生物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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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鲁华龙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中所有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均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下列重大交易行为:
1.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
2.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 以上的重大交易事项,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 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的交易;
(十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次性融资、抵押金额为 5000 万元以上的融资行为;
(十六)审议公司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十七)审议公司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的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九)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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