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8861 证券简称:华鹏精机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鹏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对《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时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实
公告编号:2025-027
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维胜 曲祖芹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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