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38849 证券简称:东岳机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东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东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东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该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
格遵循了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或失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正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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