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8
爱建证券
关于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爱建证券作为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与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沟通后,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2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3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4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新增一起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豫 0191 民初 21499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04 月 16 日
案号:(2021)豫 0102 执 209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义 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求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代偿款
18,066,635.23 元,并加倍支付延期履行利息,并申请元亨利珠宝、黄飞雪、 张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执行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2、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元亨利”或“公司”)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停牌。公司也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3、我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爱建证券和 ST 元亨利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 议的函》,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股 转系统对主办券商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主办券商与公司签订的持
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解除。主办券商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
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4、公司未及时披露失信事项,未能在规定期限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未
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元亨利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报;公司
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风险事项导 致公司存在较大的治理风险、信息披露风险以及被股转系统采取监管措施的风 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
告,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可能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
牌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3、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 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 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爱建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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