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838812 证券简称:欧曼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经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取得了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对于
本章程“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之“第十二条”中经营范围予以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OML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中山市东凤镇和通路 3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347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全球消费者创造高品质,高性能,高使用价值产品。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表:
序 股东名称或 出资额 认购股份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姓名 (万元) (万股)
孙玲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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