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99
证券代码:838804 证券简称:恒泰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前期事项简述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2025年8月2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62、2025-067)。主要内容为债权人广东华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科技”)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惠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惠州中院经审查后作出(2025)粤 13 破申 14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该申请;债权人华厦科技不服前述裁定,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进展情况及基本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粤破终421号及债权人华厦科技提交的《民事上诉状》。
根据《应诉通知书》,广东省高院已就上诉人华厦科技针对惠州中院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予以立案。公司作为被上诉人,需依法参与后续诉讼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省高院尚未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亦未作出任何实体裁定或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清算,则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论法院是否依据债权人申请
公告编号:2025-099
裁定公司破产清算,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的运营工作,依法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高度重视本案,并委托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对上诉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管理层将积极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化解债务风险的综合解决方案,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与可持续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http://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 13 破申 144 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粤破终 421 号)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