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8784 证券简称:黑山谷 主办券商:西南证劵
重庆黑山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重庆市并劲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683925431Q。
第三条 公司于2016 年8月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重庆黑山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万盛区龙凤路口电信大楼 8 楼,
邮政编码:400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品质、诚信、团结、高效。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家用电器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林木种植;提供劳务;物业管理; 建筑设备及零部件租赁;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水上漂流;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景区景点开发、经营;农副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3,000,000 股、面
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100%,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股)、股份比例、出资方式、金额及时间如下:
发 起 人 姓 股份数(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名(名称)
重 庆 市 万 357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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