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38740 证券简称:邦源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挂牌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与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九条 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规定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
第十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二条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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