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 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根据修订后相应调
整顺序序号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深
定,由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电子 圳市东方宇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深圳
设立方式设立,经深圳市市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
业法人营业执照。 用代码 91440300715292297J。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08阳光高 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08阳光高尔夫
尔夫大厦 2509。 大厦 2509,邮政编码 518038 。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本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围为:激光光绘/激光制版设备、PCB 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光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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