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皓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公告编号:2025-022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0,299,896.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9,530,331.0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8,35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835,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25年第 8 号)执行。
另外,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章程(提示模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