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296,6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8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梁大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71,36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35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红鸿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1,499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育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7,27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0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兴光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21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2,36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6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9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为期满换届任命,所有人员为继任;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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