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8714 证券简称:宇之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3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皓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296,6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84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玉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092,5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49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71,365 股,占公司股本的 4.358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红鸿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1,499股,占公司股本的 0.70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育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7,270股,占公司股本的 0.90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5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兴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2,368股,占公司股本的 1.96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屈和青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劲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常有序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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