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6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5
宇之光
NEEQ: 838714
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ast space light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
2023
公司年度大事记
宇之光参加 HKPCA SHOW
2023 年 5 月 24-26 日 , 公 司 参 加
2023HKPCA SHOW,并同期举办开放日。
本次展会,宇之光携明星产品-“8 轴飞针
测试机(行业最佳产品贡献奖)”及“全自动
免治具测试技术产品和方案(国内首创)亮
相,并邀请客户参观公司制造车间,演示最
新电测解决方案,获得众多行业客户及观展
人员好评。
宇之光 2023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383.5 万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发布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38,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 元现金红利,
共计派发 3,835,000.00 元。
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获国 2023 年,公司累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颁发 9 项实用
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颁发《一种 新型专利证书,分别是:《一种高精相机调整结构》、《一种
飞针测试机检测可调试夹持 激光标识对齐装置》、《一种用于飞针检测的上料工具》、
输料一体机》发明专利证书 《一种侧面夹装置》、《一种 PCB 板工位转运夹板输送装
(证书号第 6297418 号)。
置》、《一种限位件》、《一种立式架体》、《一种飞针测试机
用测试机构》、《一种转轴制动机构》。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李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育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育珍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8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4
第四节 股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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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