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年报的审计
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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