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9:17:29 股吧网页版
置富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8696 证券简称:置富科技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置富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维护股东权益,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内投资指利用目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省级或国家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设备仪器等投资活动。
第三条 投资的目的
(一)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第四条 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科学民主的原则。投资必须坚待先论证、后立项、再集体决策和相关报告报批的程序,以确保正确的投资方向。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四)效益优先的原则。投资必须始终坚持以最小投资获得最大收益为目的;(五)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第五条 投资的管理
(一)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提供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督。
(二)财务部负责制定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办理项目的融资,及时组织资金的供应,审核本公司承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办理资产评估、资产确认、审计、验资等工作。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六条 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在一年内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一般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二)由公司投资分析研究人员,结合专业金融机构的推荐意见,筛选出相关投资产品,进行详尽的研究,分析其投资收益及风险情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三)依照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依据各自审批权限批准投资计划;
(四)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第八条 公司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由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领取必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九条 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
(二)公司依据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会议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三)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办理立项审批和可行性报告批准手续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一)公司应在受理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投资决策。
(二)公司所有对外长期投资的项目,实行分级审批,单笔或同一项目累计投资总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投资总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三千万元以下的由董事长审批,投资总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投资总额在五千万元以上的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各子公司、分公司无对外投资权,但享有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