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35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施军作为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
会 9 次、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1 次,因工作原因缺
席股东大会 2 次,不存在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
序,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均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开的全部会议(共计 6 次),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的材料,切实履行了监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职责。
2024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1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 6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月 27 日 议案》。
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现场接待考察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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