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过 2025 年 8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亦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八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
第九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十条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股转公司的要求,并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第十二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四条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总经理/董事长应该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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