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佳医药”)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状况进行了解,我们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预算基于上一年度审计财务数据并结合公司现实经营能力,预算方案合理。我们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从长远稳定发展的角度考虑,2024年度拟不分配利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通过《关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公司追认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一致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河北合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爱军、张玉鹏、唐建亮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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