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8635 证券简称:聚亿新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增资 800 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5-001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需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公司惠州聚亿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涉及其他主体,增资后公司持有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仍为 100%。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惠州聚亿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主要从事新材料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均由公司持有 100%股权。
公告编号:2025-001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署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布局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健全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不会引起主营业务、商业模式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长远发展看,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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