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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9 19:40:26 股吧网页版
阳东电瓷: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9


公告编号:2025-101

证券代码:838598 证券简称:阳东电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3年6月16日,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李蔚霞与李启建、李启高、李鑫、李勇军、李启贞共六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规定,上述各方拟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阳东磁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东磁电”)的股东会中采取“一致行动”,并确定李蔚霞为一致行动的实际控制人。该协议的有效期为5年,自2013年6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止。该协议到期后,上述六人于2018年6月16日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2018年6月16日起至2028年6月15日止。

为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内容,同时为保障公司控制权稳定并加强实际控制人决策权,上述六人于2025年6月5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甲方李蔚霞、乙方李启建、丙方李勇军、丁方李启高、戊方李鑫、己方李启贞

1、提案权(含提名权)行使的安排

各方明确在按照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章程的规定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前, 均应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程序以事先达成一致意见, 并以此一致意见

公告编号:2025-101

为准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如各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应无条件按照甲方李蔚霞的意见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

2、表决权行使的安排

各方明确在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召开股东会前, 各方应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程序以对会议表决事项事先达成一致意见, 并以此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进
行投票表决。如各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应无条件按
照甲方李蔚霞的意见行使其表决权。

关于各方明确在其担任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董事时, 在上述公司召开董事会前, 各方应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程序以对会议表决事项事先达成一致意见,并以此一致意见在董事会上进行投票表决。如各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应无条件按照甲方李蔚霞的意见行使其表决权。

在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甲方李蔚霞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甲方李蔚霞无法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甲方指定的任意一致行动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3、关于一致行动的监督。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时,本协议各方共同委托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对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如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发现协议各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对任何事项的表决权行使不一致的情形,则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回,并要求其再次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进行协商。如果经各方再次协商,仍无法对该等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则股东会或董事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认定各方就该等事项与甲方李蔚霞的表决票一致。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论协议各方持有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的股份数额或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或者其是否担任或者不再担任董事职位,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5、各方承诺,如任何一方将其持有的阳东磁电和/或阳东电瓷全部或部分股份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并替换出让方与未转让方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作为股份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6、各方一致同意,除甲方外,若本协议其他任何一方因发生股权继承,其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在继承股权后,自动成为本协议当事人,并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继承人不愿履行的,其他一致行动

公告编号:2025-101

人有权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7、任何一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与本协议项下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协议或合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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