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38598 证券简称:阳东电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担保的表决程序合法,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后做出的决定,有助于巩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盈利质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关于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
公告编号:2025-100
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该议案。
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花、邵艳贞、李颖
202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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