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8574 证券简称:思普科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思普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组成人数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
第四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不专门下设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主席具体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
必要时,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和通知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五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可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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