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8571 证券简称: 宏正设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
包括“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股东会会议”、“法律、 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辞职”调整为“辞任”等,该 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
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3、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维护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2019 修正)、《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关规定,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嘉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539644377。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宏正工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宏正工程设计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NGZHENG ENGINEERING DESIGN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中环南路 320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兴市中环南路 320
号宏正大楼。 号宏正大楼,314000。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