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4
第一节 股东 ......4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5
第七章 监事会 ......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1
第一节 通知 ......31
第二节 公告 ......32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8
第十三章 附则 ......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由郑州枫华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郑州枫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 96 号创业中心
2 号园 C9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以及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立志将“致力于以文物为载体的文明的传承”,作为必达的使命。通过“为文物创造智慧的安全”,来实现“文明的承载”;继而通过“以智慧的方式传播文物背后的文化价值”,来实现“文明的传播”。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文保设备、文物展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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