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4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8558 证券简称:海兴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贷款,金额 1,00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1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宋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3
1. 自然人
姓名:宋旭彬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东郊村宋厝围 1 巷 11 号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不超过 1,000.00 万元,用于补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借款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旭彬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实流动资金,保持业务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
公告编号:2023-003
大不利影响。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不存在风险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经营,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盘锦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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