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8547 证券简称:天盛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通天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取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取消相关工作细则及制度,系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
公告编号:2025-011
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方凯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方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选方凯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毛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毛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乔赟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
公告编号:2025-011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乔赟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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