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8542 证券简称:埃森环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埃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1 日 书面
通知
5.会议主持人:刘德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选举刘德允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德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即同意刘德允先生换届连任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任命刘德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任命刘德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即同意刘德允先生换届连任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任命刘佳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任命刘佳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即同意刘佳佳女士换届连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任命程庆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任命程庆社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即同意程庆社先生换届连任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任命范黎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同意任命范黎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任命程庆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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