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8535 证券简称:盛和信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盛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盛和信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盛和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北京盛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由北京盛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
局朝阳分局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105563615615H。 91110105563615615H。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五)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通过前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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