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8514 证券简称:ST 瑞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新疆瑞祥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新疆瑞祥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规定,现将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在对公司 2024 年末 2,523.22 万元的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时,发现贵公司
存货与关联方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瑞祥”)的存货共同存放于贵公司库房,且存货缺乏明确的权属标识和分类管理措施,实施的盘点程序无法明确认定存货余额的准确性和权属归属。截止报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吉瑞祥的存货混同管理情形仍未消除,导致我们无法实施监盘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认定期末 2,523.22 万元存货余额的准确性,以及权属是否完整归属于贵公司,无法认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存货被错误计入或公司存货被遗漏的情形。
2、与关联方人员及经营管理机构混同管理的影响
贵公司与关联方吉瑞祥在人员以及经营管理机构等方面存在混同情形,导致贵公司与关联方吉瑞祥之间的经营及管理费用难以准确区分。截止报告日,贵公司与关联方吉瑞祥已对人员和经营管理机构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就 2024 年度贵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经营管理费用办理了结算。由于审计范围所限,仅通过我们对贵公司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对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发生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公告编号:2025-021
二、 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为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加速公司业务转型,2024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吉伟成整合其资源,为公司开拓了商用家具及旅游装备业务。由于经营管理上的疏忽,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关联方在资产、人员、经营管理机构方面存在混同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认识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和问题,已采取和拟采取如下措施来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1、 积极梳理公司在资产、人员以及经营管理机构等方面的情况,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吉瑞祥已对人员和经营管理机构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就 2024 年度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经营管理费用办理了结算。后续将继续梳理公司存货的权属,以确保后续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
2、 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管理和核算。
公司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同时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监督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维护投资者利益。
新疆瑞祥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