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8504 证券简称:光环国际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光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光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北京光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 ,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
公告编号:2025-058
受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荣誉损失等任何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应
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第七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
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司也不得将经营资金、银行借款等其他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八条 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并授权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公司在股票发行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当次股票发行募
集的资金。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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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经履行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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