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38498 证券简称: 耐特阀门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耐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杭州耐特阀门有限公司的基 公司系在原杭州耐特阀门有限公司的基
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 础上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2889
8642Y。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式。
有限责任公司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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