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8486 证券简称:远正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各业务细则,以及《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股东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
利润分配制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利润分配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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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
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
第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应当以预定股权登记日的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股本总数为准。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涉及所得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
注明是否含税。
第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实施。公司可以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也可以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合理确定现金股利分配的利润份额。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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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第十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三章 利润分配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与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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