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838460 证券简称:汇博医疗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河南汇博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河南汇博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
、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 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汇博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得票最多的
董事为召集负责人,并在该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当董事得票相同时, 由董事共同推举该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负责人;如无法推举出召集负责人,由董事抽签决定。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
第十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审议相关规则规定的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等事宜。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
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董事会就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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