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8456 证券简称:蜀旺能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蜀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四)审议满足以下条件的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
4、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6、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
7、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
上述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交易不包括购买材料、燃料、动力、服务,以及出售产品、商品、服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可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十五)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担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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