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838451 证券简称:天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蚌埠天成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市
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持有股票、债券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坦诚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
(四)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
(六)互动性原则:公司应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七)真实性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八)保障原则: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
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竞争战略、研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
(二)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各种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
(三)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等;
(四)公司外部环境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市场竞争环境、产业政策等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等。
(五)对公司有重要意义或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相关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职责、责任部门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持参加公司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股东大会、业绩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及路演推介等。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负责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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