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38428 证券简称:恒实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保推荐
公
司
章
程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06723923511F。
第三条 公司名称: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 966号 5-7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08,000 元 。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每一项服务更有价值,让每一位
员工更有作为。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标底编制、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住宿、餐饮(仅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安排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408,000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认购 2,700 万股。公司发起人的
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及所占股本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数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1 贾明 190.00 7.04 净资产 2016.03.09
2 李曦 210.00 7.78 净资产 2016.03.09
3 南昌智恒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 62.96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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