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8428 证券简称:恒实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贾明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大会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29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0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宝利恒 10%股权暨以转让子公司股
权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西宝利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恒”)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子公司宝利恒管理层的积极性,推进业务长期稳定发展,因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公司拟与宝利恒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邓小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宝利恒 10%的股权以人民币 100 万元的价格出售转让邓小丽。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291,8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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