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8426 证券简称:飞鲸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部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全部条款中的“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 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 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整体 关规定由原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舟山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9001487612526。
第四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展茅工业区B区。 展茅工业区B区,邮政编码为 316104。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事务的董事担任。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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