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8418 证券简称:ST 兴生态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的母公司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收到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5)冀 0630 民初 284 号
传票,本案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靓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边国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合作方债权人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新兴生态(河北)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法定代表人:张义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涞源县安夏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子公司的甲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保 定 华 创 新 型 建 材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30630MA07WNM195)以下简称“华创公司”授权尚峰与被告一 2016 年 10月 18 日签订《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成立项目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以及中标后的施工工作。中标后由华创公司全权
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施工的一切事务。”被告一 2017 年 1 月 3 日中标“涞源县城市
面貌提升改造项目(五标段)”项目,同日与被告二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一案涉项目。被告一按照与华创公司签订协议的约定将案涉项目交由华创公司负责管理及施工等一切事务,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华创公司支付。
项目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竣工完成,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工程完工后,被告二
欠付华创公司工程款 3,390,053.75 元人民币,现华创公司将上述案涉项目债权已转让至原告名下,并通知债务人。
综上,原告有权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其所欠付的工程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二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 3,390,053.75 元人民币,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二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如期出庭,积极沟通,期待达成和解。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传票》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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