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838388 证券简称:凯能科技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凯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三)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对外资助、关联交易等本章程已另行约定的“交易”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十四)须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对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八)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九) 审议批准公司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含
30%)以上的,或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融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含 50%)以后的任何对外融资(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发行债券等);
(二十)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率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本条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条款。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条款。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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