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就此修订的《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二、《关于修订及制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和制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根据《公司法》、
公告编号:2025-105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持与新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及制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三、《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持与新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就此相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晓章、邵振安、宁艳丽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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