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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16:07 股吧网页版
德孚转向: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8381 证券简称:德孚转向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 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本公司母公司(如有)的股份
提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本公司母公司(如有)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
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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