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8372 证券简称:纯聚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
公告编号:2025-057
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兴荣华所”)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已于 2022 年 1 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备
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仍在证监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名录内。该事务所拥有内控、财务咨询、审计等专业团队,核心成员具备丰富
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相应执业资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 2025 年度年报的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一致同意将《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优 韩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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