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8372 证券简称:纯聚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
度,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北京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二) 充分性原则: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完整和准确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
与公司相关的信息的原则;
(三) 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双向性原则:建立与投资者双向交流的机制。一方面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相关
信息;另一方面及时将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传递给公司管理层,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关系。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 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
重的良好关系,获得投资者长期稳定的支持;
(三) 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良好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
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一) 汇集公司研发、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和
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二) 组织公司职能部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等形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并调查、研究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状况;
(三) 定期或者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相关中介机构分析会、网络会议、路
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四) 在公司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和咨询;
(五) 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市场对公司的关
注度;
(六) 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确保媒体的报道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并负责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七) 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登记公司、专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机构、
财经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和沟通;
(八) 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
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九) 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