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365 证券简称:沃格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沃格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沃格自动化科技股 第一条为维护无锡沃格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统 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系统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程。 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 事
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是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 资本: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权机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时,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现有股东是否有 的其他方式。
权优先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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