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8357 证券简称:三浦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省三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规
则,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三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省三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监事由股东会选
举或更换。监事会主席由监事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任。监事辞任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
第五条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
其他有关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第七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召开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通知,还需载明表决票发送截至期限以及表决票发送电子邮箱或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职责或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
但两名以上的监事提出召开时,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提议后三日内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三条 监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方式表决。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并由与会监事签名。
第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的投票表决权。
第十五条 非因情况紧急而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按本章规
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监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资料。当两名以上的监事认为会议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面形式向会议召集人提出延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会议召集人应予采纳。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七条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 监事会在讨论议案过程中,若监事对议案中的某个问题或某部分
内容存在分歧意见,则在单独就该问题或该部分内容的修改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的情况下,可在该次会议上即席按照表决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
的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第十九条 监事应依照会议记录或签署的意见对监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监
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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