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回购价转让通过北交所转让非原始股,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转让通过北交所转让非原始股,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如下:
A、根据财税2009年167号文的规定,个人转让从境内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文: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
C、根据财税2018年137号文的规定: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为避免扣错税,特提醒各股东!错误之处请修正!
A、根据财税2009年167号文的规定,个人转让从境内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文: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相关政策,暂按照现行新三板适用的税收规定执行;
C、根据财税2018年137号文的规定: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为避免扣错税,特提醒各股东!错误之处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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