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38337 证券简称:高端精密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东莞高端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莞高端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高端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东莞市高端电子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而来;在东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62929254N。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高端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寮步镇泉塘大岘地工业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6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用心服务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关爱培养员工,为员工创造机会。以不断增值回报股东,以和谐发展回报社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产销:连接器、连接线、精密接插件、五金件、塑胶件、电子数码产品、通信天线、模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同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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